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构成伤残的,享有的补偿因为伤残等级不同,待遇不同。那么工伤鉴定等级以后怎么赔偿呢?
对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而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获得的补偿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用人单位参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时效限制;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应当及时主张。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享有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时效限制,劳动关系解除之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1年。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