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是指自然人的身体因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后所接受的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须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限公费医疗的药品范围)等。
在审查医疗费用的赔偿范围时,必须注意:
医疗费一般应以所在地的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单据为凭。
医疗费必须是治疗外伤或损害引起的疾病的开支,治疗与外伤无关的医疗费,不能予以赔偿。
结案时,若受害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应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结付。道路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应当参照结案前已用费用和经医生建议,确定结案后继续治疗的大体费用。这部分费用在结案时一并计算在损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