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如果原告已经死亡,其基本情况只写姓名、性别和死亡年月日。)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写明案由)一案中,(写明中止或终结诉讼的事实根据)。依照(写明裁定依据的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条、款、项、目)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裁定结果)。(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年××月××日(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