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就是刑事上诉状罪轻的情况说明:
(1)已满14岁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2)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十六条第二款);
(3)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4)中止犯,应当兔除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5)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或者兔除处罚(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6)共同犯罪中的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比照从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