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应当向你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该条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为证明你自己的经常居住地,你只要提供诸如暂住证、居委会街道办的证明等等确定证据即可,若未能取得该有关证明,可提供诸如你讲的超过一年租赁合同,以及你在经常居住地就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等等证据。
最后,针对你的问题:
1、书面材料应怎样整理才能符合法律要求?
有关证据应当用A4纸张复印,并准备一式三份,两份提交法院,一份自己留底。
2、法院受理批准的可能性有多大?
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即没有理由不受理),受理后,根据有关事实依据作出予以支持或驳回的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怎样加强提出管辖异议的证据?
建议提供暂住证、居委会证明等等,若无法取得,应提供有关就业材料、纳税证明等等作为辅助证据;
4、是否需要官方的书面居住地证明?
如果有官方证明包括暂住证、居委会证明、街道办证明、派出所证明等等,则可直接正面居住事实。
通过上面关于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书离婚案件管辖权有异议怎么办问题的解答,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