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什么情况下公安分局传唤这个问题,以下为我的解答:
两种情况:
你有嫌疑
你是知情者
一、口头传唤: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第二,如何界定有现场作案嫌疑的现场
当然包括违法犯罪现场,也包括被发现的现场。至于被管辖权的归属,这个是公安机关内部协商的问题,不过一般都是属地管辖,所以会移送会违法犯罪行为地。
第三,你传唤是被误伤的,你能不能索赔
基本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