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的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等原因,一些被执行人一方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面又从事各种高消费行为,严重损害了法律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惩治这些“老赖”,一些地方法院相继出台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相关规定,通过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这一举措在司法实践中推动了不少“骨头案”的解决,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们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本着建立执行长效机制的思路,起草了司法解释。目的是要通过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避免恶意逃债,最终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司法权威。
为使本司法解释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起草过程中,我们研究了各地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规定,并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上征求了与会代表意见。通过对意见的归纳、总结,确定了本司法解释的框架体系和主要内容。此后,我们召开了专家研讨会,专门听取了专家学者的意见。同时,媒体上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共收到社会意见340余条。其中99.4%的社会意见表示赞同。综合上述意见,最终形成了目前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