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 制品厂
营业地址: 市 区 街 号
法定代表人:张 ,该厂厂长 对上述债务人的 年(破)字第________号破产申请,法庭作出如下裁定:
一、受理对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理由:自债务人 集团公司提起破产申请以来,经本院查明,债务人除对债权人 集团公司负债 元外,还有其他债务,合计约 元,已不能清偿,并且债务人全部资产总额仅有 元,有明显的债务超过情况;同时,债务人不存在有妨碍破产的理由。据此,本院作如下裁定。
二、附属决定
(一)债权申报期截止至 年 月 日;
债权人申报地点: 市 区人民法院 庭。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日期: 年 月 日;
会议召集地点: 市 区人民法院 庭。
(三)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中止。
市 区人民法院 庭
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