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要咨询的国企破产宣告裁定书 的事,法院对债务人进行破产宣告,意味着破产案件已经确定无疑地进入了清算程序,债务人将不可避免地陷入破产倒闭的境地,并会带来一系列其他的法律后果。因此,破产宣告法律制度在破产法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在英美法系国家,破产宣告并不为清算的必经程序,甚或没有破产宣告程序。而在另外一些法域的破产法中(主要是大陆法系或受大陆法系影响的国家),破产宣告是一个必经的程序。这背后的缘由在于是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或强调公权的积极干预两种思维的差异,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对破产宣告态度的这种差异导致了破产清算程序的受理开始主义或宣告开始主义的分野。大陆法系的破产法相信,在受理破产案件之后至破产宣告之前,有一个法院受理、事实裁定与确认的过程。未经此程序,当事人的破产申告是不可采信的。因此,德日等国原有的破产法,并不以破产案件的受理作为破产程序法律效力的起始,而以破产宣告作为程序的正式启动时间。近年来,大陆法系有向美国破产法融合的趋向,随着德日新破产法(倒产法)的修改颁布,破产宣告这一程序渐被取消,或仅有形式上的意义。中国的新破产法也淡化或模糊了破产宣告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