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传唤事由审理的司法解释,应当按法院传票要求到法庭参加诉讼活动我的堂哥今年去帮别人考研代考的时候被抓到了,法院对他进行拘传,我想问一下拘传是对什么样的人的传唤方式。
二审人民法院有可能不开庭申请,询问当事人是进一步查清事实,当事人不按传票要求到庭的,如果必须当事人到庭,经两次传唤不到庭,人民法院可以拘传;不是必须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作为当事人,应当按人民法院的要求到庭,作如实陈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审是终审判决、裁定,一旦作出产生法律效力。不到庭会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