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1、对于你所提出的,对你的传唤你可以申辩,但无权拒绝,否则就要被强制传唤了。其实你提出的理由是正当的,但是警察办案不会理会你说的这种问题,基本上说了也是白说。所以,你只有配合,没办法,去纪委、督查反映也是白说
扣人方式有几种:治安传唤最长二十四小时。刑事传唤最长十二小时。留置盘问为24小时,但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
接下来如果不采取拘留等处罚或其他强制措施的话,派出所就要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