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根据是否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是国家行为,而不是私人行为,并不是私人想调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预。
属于自诉案件,我国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公诉案件,如果已经立案的话,就得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才决定撤销案件,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解。
刑事案件立案后不能按原告或受害人的要求撤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中规定:
(1)对于公安机关立案后的刑事案件撤案必须附合法定条件才可以。
(2)如没有犯罪事实的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对于民事责任部分,双方通过调解达成谅解的,可以作为量刑的酌定从轻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