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连带责任保证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万元整(元),借款期个月,自年05月23日开始,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18厘,按等额本息还。乙方应每个月22日还款458元,不得拖欠。如违约则按借款本金的千分之五计算每日违约金。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签字后合同生效。
六、本合同只有一份,由甲方保存,乙方还清借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并同时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借款关系即告终止。
七、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电话:
连带责任保证人:电话:
签订合同日期: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