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行政纠纷是指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在行使管理权过程中与管理对象发生的纠纷。这类纠纷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因房地产管理机关行使管理权而引起的争议,主要是因行政处罚引起的争议,例如行政机关认为被处罚人违反批准程序,非法占用、使用、处分土地而被处罚,被处罚人不服处罚而引起的争议;另一种是因房地产管理机关不作为而引起的争议,如当事人因房地产管理机关拒绝发给土地使用证、拒绝对房地产进行产权登记、对用地申请不予答复等。
(2)房地产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有关房地产权利义务纠纷。在所有的房地产纠纷中,凡以财产权争议为主的纠纷主要属于民事纠纷,但处理纠纷的途径不限于民事诉讼,还包括行政调处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