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要知道当庭提交证据是否有效,应该了解以下内容
可以的。但应当符合以下法律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中,
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证据若干规定》的第四十一条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作了详细解释: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此外,《民事证据若干规定》还对你这种情况的举证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列举如下: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