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 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三、本次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黄永军、曲涛、吴志辉、江敏、顾湘荣、浙江 元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 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