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例涉及的是,双方离婚以后的财产问题。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采取以下两种对应措施。
第
一,如果双方离婚时的财产归属,是经过法院判决裁定的,那么另一方的行为明显是不履行法院判决,提问者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
二,如果双方采取的协议的方式离婚。并确定财产的归属的。那么另一方的行为,明显是不履行离婚协议。但是,由于夫妻双方原签订的离婚协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充其量法院只能把协议中涉及婚姻关系的处置问题作为一个可参考的因素在裁判过程中予以考虑。所有当事人需要就财产问题重新进行起诉或者申请法院裁定双方的离婚协议有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这就是离婚房产分割 不卖房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