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但对其内容及判断标准并没有做具体的规定,往往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一些争议。在这里我们对虚假宣传一些常见的情况进行界定:
引人误解的真实宣传是否构成虚假宣传?有些商家会将自己的产品优势与竞争对手产品的劣势做比较,误导消费者的判断。像这类并未对全部事实进行充分表述,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应该属于虚假宣传。
不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像一些比较夸张的广告,如果一般消费者都能够识别其夸张成分,并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解,那么这种广告就不属于虚假宣传。以不确定的事实作引人误解的宣传,例如一些商家为了抢占市场而损害竞争对手商业名誉的行为,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属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