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知识产权相关立法方面对涉及境外的知识产品进行法律保护、行政保护的方式。
解析:
1、知识产权的涉外保护,一般指我国知识产权相关立法方面对涉及境外的知识产品进行法律保护、行政保护的方式。
但在法律界实际上被称为“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2、由于各国关于知识产权的立法原则和处理规则不尽相同,为便于一国自然人或法人的知识产品在国外也能取得权益,各国缔结多边条约在国际范围内协调知识产权保护立场和做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