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函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的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2.坚决抵制制售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绝不销售假劣医疗器械,发现假冒伪劣医疗器械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3.积极参与医疗器械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如实申报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资质信息、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和经营活动中的相关信用信息,接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信用评级考核和分类管理,同意向社会公示本企业的所有优良或不良经营行为、奖惩记录,自觉遵守医疗器械安全信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4.原料采购和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不采取非正常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
5.销售医疗器械的过程中,不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承诺人:
日期:2012年元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