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危险驾驶罪的特殊情况时,需要特别关注紧急避险和受胁迫驾驶这两种情况。紧急避险是指在面临自身或公众安全受到紧迫威胁的情况下,合理驾驶以避免危险。而受胁迫驾驶则是指驾驶者受到暴力恐吓等威胁,被迫进行危险驾驶。这两种情况都涉及到在特殊情境下的行为界定。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驾驶者需要判断威胁的紧迫性和合理性,并采取适当的驾驶措施以避免危险。而在受胁迫驾驶的情况下,驾驶者的行为则受到外部因素的限制,需要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内进行判断。因此,在处理这些情况时,需要综合考虑法律、道德和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公正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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