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自行口头分割的问题作出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你夫妻二人所达成的口头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因你二人离婚未成,而未发生法律效力。同时,夫妻之间因离婚所达成的协议是一种要式协议,在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后,在协议上签名才能使离婚协议生效,关于财产分割问题的处理必须以离婚为前提。
口头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一方反悔,那就没有办法了,最好的办法就是白纸黑字,签字+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