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兑汇票质押担保合同 这个问题的回答,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承兑人同意承兑以下内容的银行承兑汇票:
1.出票人全称收款人全称
付款银行收款银行
行号行号
账号账号
汇票号码
汇票金额
承兑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到期元;年月日到期元;年月日到期元。
2. 出票人全称收款人全称
付款银行收款银行
行号行号
账号账号
汇票号码
汇票金额
承兑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 年 月 日到期 元; 年 月 日到期 元; 年 月 日到期 元。
二、 出票人承诺:
(1)按规定缴纳手续费;
(2)按规定用途使用银 行承兑汇票;
(3)于汇要到期日前将票款足额存入承兑银行, 并俟到期日无条件兑付。
(4)出票人法定代表人更换、经营场 所变更、注册资本增减以及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 变化时,及时通知承兑人,但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
(5) 向承兑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在各家金融机构的 开户账号、存贷款余额及其他相关资料,接受承兑人对其使用 承兑汇票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三、 出质人愿以—— (详见质物清单) 作为本协议载明承兑的质物, 并保证:
1. 质物未设定过其他担保;
2. 所有权无争议;
3. 不将质 物挂失。
四、 质物需办理财产保险的, 应将保险单等手续一并移交承兑人保 管,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首先用于承兑担保, 不足部分由出票人另行提供担保。
五、 质物担保期内,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有明显减少,足以危害承 兑人利的,承兑人可以要求出质人要求相应担保。出质人不提 供的,承兑人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将所得价款专户存储,
继续作为承兑担保。
六、 汇票到期,出票人无力对付票款,逾期票款按规定计收利息, 并依法处理质物。 不足清偿的, 承兑人有权继续向出票人追索。
七、 质物的保险、鉴定、评估、登记、公证、运输、保管等有关费 用由出票人承担。
八、 本协议发生纠纷,由承兑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即人民银行有关规 定执行。
十、 本协议一式三份,承兑人、出票人、出质人各持一份。
十
一、 本协议自各方签章并依法降质物移交承兑人保管或登记之日起 生效。
出票人 (公章 ) 承兑人(公章) 出质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住址 经办人(签章)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