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了很多保险,离婚怎么分?
离婚不仅是情感的分割,更多的还是个人财富的切割,自古有云:清官难断家务事,所以想把离婚后保险如何分讲清楚,需要我们分几种情况综合来看。
先看一个保险行业术语,叫做保全:
简单理解就是对保单进行变更。联系方式、缴费银行卡、家庭地址、受益人都是可以进行变更的。甚至连投保人,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都是可以进行变更的。
下面通过3种情况,来看保险分割的问题:
1、A先生是投保人,太太是被保险人:
退保:可以选择退保,然后双方平分。优点是简单明了,缺点就是退保损失比较大。
变更投保人:由于离婚后双方不再有保险利益,那么是可以变更投保人的。这种情况下本质就是保险合同的转让,在变更投保人之前,需要双方商定一个都认可的价格,支付保险合同的折价给另外一方。
2、A先生是投保人,A先生也是被保险人
在结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就算A先生自己给自己投保,那么离婚的时候也需要分割这份,情况和上面的比较类似:
退保:可以选择退保,然后双方平分。优点是简单明了,缺点就是退保损失比较大,两败俱伤。
支付补偿:根据保险的现金价值,一般是将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对方,相当于把这个保单转让了。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也可再协商其他的分割方式,更加灵活多样。
3、保险理赔了,理赔金归谁?
很多人会好奇,如果保险理赔了,那么理赔款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深蓝君了解到,根据《婚姻法》《继承法》的规定:
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简单来说就是:被保险人为自己的重疾险、意外险等人身保险,如果自己还活着,那么保险理赔金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A与太太结婚后,太太为A投保了一份意外险。天有不测风云,A先生由于发生意外导致残疾,获得20万的理赔金,那么这20万就属于小A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由此可见,很多销售人员经常提到的“保险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分”,主要适用对象为获赔的保险金,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神奇。
这就是我收集的重疾险 离婚分割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答案,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