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 作为市场经济中一部重要的基础性法律,自1993年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市场行为、反对和限制不正当竞争、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一些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逐渐暴露出来。而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却难以对这些新的行为进行规制,立法缺陷逐渐的显现出来,如行为主体范围过窄,对新型不正当行为难以规制,法律责任制度不完善。[1]总之,当初制订的有些内容已不能满足时代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这种情况就使得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