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单位名称,住所
地:省市区路号座层。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住
址:省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
联系电话:
案由:股权质权纠纷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决确认原告有权就借款本息人民币元、以元为基数按年利
率 %计算从年月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的利息、相应的诉讼费
用以被告质押的公司1.998%的股权(出资金额元)优先受偿;
二、依法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原告与(债务人)签订《》。协议
约定:
基于该债权债务关系,被告于年月日与原告签署《股权质押合同》,以被告持有的公司的 %的股权(出资金额:元)作为上述债
权债务的质押担保。
截至年月日,债务人拖欠原告应付款项共计:。被告应
对此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依法提起诉讼,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