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对这个问题 答辩 延期审理 分析一下 :第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如果继承人准备继续参 加诉讼,则诉讼继续进行;如果继承人不愿意继续参加诉讼,则诉讼终结)
第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第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第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第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理完结的;
第六,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 导致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或者在审理 过程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
第七, 人民法院受理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后, 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专 利无效,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 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 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者继续 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 这里区分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主要看阻止程序进行的事项发生 在哪个阶段。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