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这是各种毒品犯罪行为侵害的共同客体。行为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毒品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营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而非贩卖毒品罪,但行为人不明知是毒品而贩卖,事实上具有贩卖毒品的可能性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未遂)。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微量毒品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宜认定为贩卖毒品罪。对于你提出的“30公斤毒品怎么判刑”问题,已经整理出来了,30公斤毒品要看这个毒品是什么,如果是鸦片30公斤那么处罚就比较严重了,因为计量跟大,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就是判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