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依照新《刑法》第383条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依据我国新《刑法》规定,受贿罪是比照贪污罪数额规定适用刑罚的。
个人受贿10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适用死刑,将10万元作为适用死刑的起点线。
在司法实践中,以10万元以上判处死刑不少。
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徐俊因受贿、贪污13万3千元被判处死缓。
原贵州省公安厅厅长郭政民受贿17万元一审判处其死刑。
所以,如果是一个小财务一下子贪了那么多,没有背景就完了,还是小金库,估计牵扯的干系也不少,如果事情上升一个层次后,这个事情可能很大了!
还有被告把赃款全部退回单位,单位不予追究,那就会轻很多,至少没有死刑了。看完以上的解释,应该对 贪污2千多万能判几年大概了解了,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