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期货、定义非法经营罪;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二一,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规定刑法,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情节特别严重的、保险业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