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遇到合同纠纷的时候,如果双方无法沟通,是可以提出诉讼的,那么关于合同诉讼时效,有些怎样的规定呢?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根据以上的规定可以得知,合同纠纷作为民事纠纷中的一种,一般来说,适用两三年的诉讼时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