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看守所一个月接见几次的回答,看守所的犯人在判刑以前禁止探望,看守所是关押嫌疑犯的地方,有严格的监规和惩罚强制限制一切自由。
案件未正式处理之前,亲属不可与之见面,每天早上很早起床,静坐,不许讲话,吃的食物很少,没有一点油腥,一个字“饿”,这都能忍受,如果大声喧哗,违反监规上刑具(脚镣、反铐双手,或反铐罚跪、或电棒电击、皮带抽打臀部。)号长敲诈(衣服、食物),家属寄钱进去设立单独账号,指定内部购物(一般是干制食物、小吃。。。比市面上翻好多翻,贵得吐血,受盘剥)。白天除了坐板背监规,就是繁重的劳动,完不成劳动惩罚挨打不准睡觉,做一些手工制品,为看守所创造收入,而嫌疑人是没有报酬的。每天放风早晚两次,时间10分钟、半小时不等。就是在10平方米左右小牢圈里走一走,看看天空。每天都非常痛苦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