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你好,我是一家建筑公司的法人代表,最近因为一项房地产工程,和开发商有些矛盾,已经起诉至法院,咨询一下诉讼主体建设合同策略技巧有哪些

帮助10人 5w浏览 #合同事务 匿名 2018-07-20 北京丰台区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2条
  • 法眼审契
    法眼审契
    69人赞同了该解答
    咨询我
    诉讼主体的确定
    原被告是否适格是起诉时首先应核实的问题。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法院将不予受理,已受理的也会驳回起诉。被告不适格,会被驳回诉讼请求。遗漏的,又可能影响责任的承担。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通常为建设工程的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民事诉讼法
    》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具体确定该类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常见的有以下情况:
    1、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纠纷,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合同转包而由实际施工人起诉承包人的,可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承包人提出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并对其主张权利而发包人对承包人又负有义务的,可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当事人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转包经发包人同意,即属合同转让,应直接列发包人为被告。
    2、因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发包人只起诉承包人,在审理中查明有转包的,应追加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不愿起诉的,施工人可作为原告起诉,不必将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共同原告。
    4、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被起诉的,应将施工人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共同被告;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人因承揽的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5、两个以上的承包人联合承包工程,由其中一方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发生纠纷的,其他联合承 包工程的施工人应列为共同的原被告。
    6、两个以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作建设工程,并对合作建设工程享有共同权益的,其中合作一方因与工程的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发生纠纷的,其他合作建设方应列为共同原被告。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并非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人,发包人以自己的名义实际履行合同的,建设工程的所有人应与发包人列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共同原被告。
    8、工程代建合同的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承包人签订并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将工程代建合同的委托人与受托人列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共同原被告,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约定合同义务由受托人、委托人或发包人承担的,则应当以受托人、委托人或发包人为案件的原告或被告
    全文
    14 2018-07-20
  • 丰台区维权顾问
    丰台区维权顾问
    评分5.0 “服务优质”
    咨询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提交的证据归纳如下,希望对人们有所裨益。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建设工程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二、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
    三、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款凭证和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四、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
    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以上是诉讼主体建设合同策略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全文
    10 2018-07-20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20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请问谁了解诉讼主体建设合同策略技巧?
一键咨询
  • 177****78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7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丰台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0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州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4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3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门头沟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2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4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5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1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6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7****73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景山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房山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城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5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1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0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3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城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淀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0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城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城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1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4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城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7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1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6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兴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景山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3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房山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7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丰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城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城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2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门头沟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州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0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1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5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4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1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城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4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4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州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淀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城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城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1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0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门头沟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顺义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州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0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州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6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2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房山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6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4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2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淀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丰台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2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6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顺义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7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淀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丰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丰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顺义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8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5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4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3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4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城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城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兴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8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0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4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密云区188****866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通州区177****504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西城区181****188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你好,我是一家建筑公司的法人代表,最近因为一项房地产工程,和开发商有些矛盾,已经起诉至法院,咨询一下诉讼主体建设合同策略技巧有哪些
[律师回复] 诉讼主体的确定
原被告是否适格是起诉时首先应核实的问题。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法院将不予受理,已受理的也会驳回起诉。被告不适格,会被驳回诉讼请求。遗漏的,又可能影响责任的承担。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通常为建设工程的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民事诉讼法
》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具体确定该类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常见的有以下情况:
1、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纠纷,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合同转包而由实际施工人起诉承包人的,可不将发包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承包人提出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并对其主张权利而发包人对承包人又负有义务的,可将发包人列为第三人,当事人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转包经发包人同意,即属合同转让,应直接列发包人为被告。
2、因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发包人只起诉承包人,在审理中查明有转包的,应追加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不愿起诉的,施工人可作为原告起诉,不必将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共同原告。
4、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被起诉的,应将施工人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共同被告;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人因承揽的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5、两个以上的承包人联合承包工程,由其中一方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发生纠纷的,其他联合承 包工程的施工人应列为共同的原被告。
6、两个以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合作建设工程,并对合作建设工程享有共同权益的,其中合作一方因与工程的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而发生纠纷的,其他合作建设方应列为共同原被告。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并非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人,发包人以自己的名义实际履行合同的,建设工程的所有人应与发包人列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共同原被告。
8、工程代建合同的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承包人签订并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将工程代建合同的委托人与受托人列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共同原被告,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约定合同义务由受托人、委托人或发包人承担的,则应当以受托人、委托人或发包人为案件的原告或被告
5w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