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贩卖上述止咳水的行为发生在2015年5月1日之前的,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在5月1日之后的有按照贩卖毒品罪处理。如果按照贩卖毒品罪处理,
首先要考察行为人主观是当做止咳功能药水在经营还是当做精神成瘾药水提供给吸毒分子;
其次即便认定贩卖毒品罪,还要考察犯罪情节程度,从数量以及危害结果分析是否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如果数量不多,也可以不入罪;
最后即便入罪,在量刑方面也应当有所保守。建议家属应在关押后的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介入,以免其作出对其不利的供述。律师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到看守所会见、代为取保候审、查阅证据、开庭辩护等具体工作。律师会尽量找出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需帮助,欢迎致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