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买车流程:
1、购车人到银行营业网点进行征询,网点为用户引荐已与银行签定《汽车消耗按揭协作协议书》的特约经销商。
2、到经销商处选定拟购汽车,与经销商签定购车协议,清晰车型、数量、色彩等。
3、到银行网点提出按揭请求,请求必需的资料有:自个按揭请求书、有用身份证件、工作和收入证明以及家庭根本情况、购车协议、担保所需的证明文件、按揭人规则的其他条件。
4、银行在按揭请求受理后十五个作业日内告诉购车告贷人,与契合按揭条件的告贷人签定《汽车消耗告贷合同》。汽车消耗按揭额度最高不超越购车款的60%—80%(各按揭银行有所不同),按揭期限最长不得超越三—五年(各按揭银行有所不同)。若用户不契合按揭条件,银即将请求材料退回请求人。
5、若请求人契合按揭条件,银行与其签定告贷合同和有关担保合同。担保方法及相应手续:
(1)用户供给第三方连带责任确保方法(银行、保险公司在外),确保人与银行签定确保合同,也能够由保险公司供给连带责任履约确保或由银行供给保函。
(2)用户以典当或质押方法担保,应与银行签定典当或质押合同。以房子作典当的,须经指定评价组织评价承认后,由银行会同典当人到房子地点区县房地产挂号处处理典当挂号,在获得权证后合同收效。以质押方法担保的,质押合同以权力凭据移送给银行后合同收效。
(3)以上手续完成后,银行应及时向特约经销商宣布按揭告诉书。
(4)以所购汽车作典当的,银行应及时向特约经销商宣布按揭告诉书,并在所购汽车上牌后由银行统一到车辆管理所处理典当挂号。
6、特约经销商在收到按揭告诉书15日内,将客户购车发票、缴费单据及行驶证(复印件)等移送银行。银行在客户处理财产保险手续后发放按揭。险种包含:车辆丢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和自燃险等。各类保险期限均不得短于按揭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