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的期限从判决生效(一般收到判决书后10~15日生效)后的2年内,申请执行后,经过执行(含强制执行)后都未履行清楚判决赔偿义务的,债权人知道债务人(被执行人)有财产的,可以随时通知法院去执行,每次执行不到财物都可对被执行人采取15日内行政拘留,每年可执行多次相应也可行政拘留多次。如果不出现终结执行情况的,履行一辈子,死亡后都得以名下遗产折抵。 参考最新《 民事诉讼法 》 第二百三十二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