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他方式承包土地,是指除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之外的承包方式。 根据《土地管理法》《乡村土地承包法》的限定,其他方式承包土地包括:招标方式承包土地,拍卖方式承包土地,公开商量方式承包土地。 《乡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五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乡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时限等,由两方商量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商量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两方议定。 第四十六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能够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商量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能够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