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对于非法经营罪明确规定了(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三种行为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而我国刑事司法解释还将非法买卖外汇、经营非法出版物、非法经营食盐、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等多达二十类行为在不同的情节标准下构成非法经营罪。对于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