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
1、驾驶证记分周期是12个月,从初领证日期开始计算。比如2012年2月1日领证,那么到2013年1月31日24时止为一个记分周期
2、注意:驾驶人记分是以0分开始将违法行为产生的分值记入您的驾驶证中,而不是在12分基础上扣分
3、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自动清除
4、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5、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6、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7、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参加7天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方可清零
8、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9、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