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既然也归为高级任务包,那我就详细讲解一下:
首先,这个案例中,看起来是普通的交通事故,但是由于肇事者交通逃逸,在缺乏证据,或者没有找到肇事者之前,伤者无法向肇事者要求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提问者想到找单位来解决,这未尝不是一种好办法。这就涉及工伤范围问题。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的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一旦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认为你无责任,或者轻微责任,不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凭着事故认定书,就可以走单位的工伤保险程序了。因此,必须要有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这是工伤保险申请的首先且必要条件。
在本案中,伤者工作仅10天,且没有签署用工合同,是否单位就免责了呢?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不管是否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协议,只要实际存在劳动关系就适用 《劳动合同法》。另外,即使公司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也不影响职工的工伤伤情认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应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在本案中,如果伤者由于事故伤残了,那么还可以到司法鉴定中心对自己的伤情进行了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七级至十级伤残(这个是常见伤残范畴),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可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得到企业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为工伤事故受伤后,针对逃逸事件,自己的自救措施。不限于交通事故,只要是工作场所的意外事故,也可以参照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