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回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条件
1、撤回申请的范围是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合同登记申请及变更、补充登记申请。
2、撤回软件登记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合同登记申请人或变更、补充登记申请人。
3、申请人应当提交撤回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受理通知书、撤回理由说明。
4、软件著作权是共有状态的,由共同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签署撤销意见及签章。
5、申请人书面应当陈述撤回登记申请的理由。理由阐述合理、充分、真实。
6、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等内容。
二、软件登记撤回需要哪些材料
1、撤回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表
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录,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在申请人签章处盖章。
(注:因在线提交申请表后会自动生成流水号,无法再进行修改,因此首次办理者在线填写完申请表保存后先不提交,与协会办理著作权相关工作人员沟通检查无误后,再提交并打印盖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自然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并签字)一份。
3、撤回理由说明(加盖公章):申请人应书面陈述撤回软件登记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