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而提起的民事诉讼主要有以下几种 情况:
(1)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确定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 行调解,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是人民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民事 纠纷较为常见的一种情形。
(2)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确定当事人责任、确定交 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当事人不愿意接受公安机关调解的,可 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 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 调查不能确认是哪一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其损害 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 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拒不预付的,当事人另一方可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