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我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 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 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 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 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保外就医:保外就医一般是两种情况,一是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 就医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但是对于保 外就医以后有可能继续进行犯罪危害社会的,或者会自杀自伤 自残的罪犯,不能适用保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