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民间借贷并不是违法行为,为什么在实际生活中一提到民间借贷就容易让人联想到“高利贷”、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呢?这是因为民间借贷中存在着很多风险,具体来说,民间借贷中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一)借款用途的风险。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犯罪。如发现借款人筹集资金是为了贩毒,赌博,等非法活动的,应当予以拒绝。
(二)债务人的身份风险。出借人要注意借款人的身份,并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以免受骗上当。
(三)借款利息的风险。利息风险包括没有约定利息、约定的利息超过有关规定、约定的利息不符合法律规定等、约定利息要合法。借贷关系的成立,出借人的初衷是为了赚取一定的利息收入,但是利率的约定也是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调整。
(四)借款履行的风险。借款是否履行,不仅要看借据,更要看付款凭证,因此,在发生借贷关系的过程中,最好通过银行交付,不要用现金进行交付。
(五)诉讼时效的风险。在借贷案件中广泛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制度。所谓一般诉讼时效,指法律规定的公民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的期限,自公民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形的,就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样,债权人就丧失了实体胜诉的权利。
民间借贷相比银行借贷要容易一些,但这种情况下收取的借贷利息也是比较高的,甚至会构成高利贷,需要注意我国法律是不保护高利贷中的高利息的。同时进行民间借贷也需要多注意其中的风险,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追债的时候要注意要用合理的法律手段来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