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国目前没有取得时效制度,只有诉讼时效制度。所谓取得时效,是指占有他人的动产和不动产,持续达到一定时间,即可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法律事实。所谓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经过法定期间,即发生权利功效减损法律效果的制度。我国目前民事立法对诉讼时效的客体未设明文,但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应区分类型予以处理,诉讼时效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和部分物权请求权如动产物权人的返还财产请求权以及未登记不动产物权人的返还财产请求权;对于恢复原状请求权,在无法恢复原状时转变为损害赔偿请求权,应当适用诉讼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请求权主要有以下几种:
1、物权请求权中的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所有权确认请求权;
2、侵权行为请求权中的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危险请求权、消除影响请求权;
3、基于身份关系的请求权,如抚养费请求权、赡养费请求权、离婚请求权、解除收养关系请求权、夫妻同居请求权、父母对第三人请求交还未成年子女的请求权等;
4、基于相邻关系的请求权,如通行请求权、日照请求权、排水请求权等。
5、依据《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70条的规定,未授权给自然人、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损害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当然,对此,在立法论上存有争议。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你能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