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证件及材料到所在镇街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是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申请,并现场缴纳工本费(公安机关代收并发给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定额票据),或选择到市财政局指定的工商银行代收款网点缴纳,公安机关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后发放《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2、申请人在接到公安机关的领证通知后,凭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单位,经校验指纹信息和核对登记项目无误后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
注意事项:
东莞异地身份证办理需要申请人本人到场采集指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有效期满换领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每证40元。
办理地点
直接前往各镇(除莞城、虎门外)公安分局办证厅
工作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