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对业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
《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规定的各部位的最低保修期为:
1、屋面防水3年。
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管道堵塞2个月。
7、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8、卫生洁具1年。
9、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10、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