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安置人口一般是按照拆迁公告公示之后,是否被拆迁房屋家庭人口,是否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主要看这几个方面:
1、户口是否在当地;
2、是否在本村生产生活;
3、是否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权利、义务关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