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处理漏罪,再处理新罪.
二..第一步:对漏罪是采用先并后减的方式处理.得到一个宣告刑.
第二步:对新罪是采用先减后并的方式处理. 将第一步的结果与新罪的宣告刑做先减后并的处理.最终得到执行刑.
《刑法》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