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我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
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的财产,仅限某某个人,是遗留给某某的个人财产。
本遗嘱委托某某(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执行。
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某某保存,一份由某某市公证处保存。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
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的财产,仅限某某个人,是遗留给某某的个人财产。
自书立遗嘱人:
二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本自书遗嘱只能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